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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老电影
我总是在发现电脑硬盘空间快没了的时候,才想起来赶紧看掉某部占地面积特别大的电影好腾出空间——我发现人的欲望是与时俱进的,当初只有一个40G的小硬盘也还刚刚好够用,后来扩大到120G,仍然装得满满,到如今250G的大硬盘,以为再怎么都足够了,谁知染上非高清不看的坏毛病,动辄一部电影4G多,每每看着寥寥无几的电影们占据了偌大的文件夹,就有种欲哭无泪的心情。
电影分为三类,一类是用来花痴的,一类是用来满足好奇心的,还有一类是用来对人显摆“我也看过这个哦我很深刻哦”的……好吧,通常,第三类电影会在我的硬盘里沉睡良久,久到换硬盘的时候都来不及看完它们的地步。于是大约明白了为什么即使是深刻文艺片,为票房着想最好也找些俊男美女来演的道理。
我的电脑里,流动性最好的大约是花痴类电影,尤其是突然发现某位帅哥时,我的习惯是找来他的所有电影一一观摩花痴不止,前阵子享受这种待遇的是Brad Pitt君,先后在以他名字命名的文件夹里小住过的电影如下:
Meet to John Black:爱情轻……喜?剧,Pitt 君以金发小帅哥造型出镜,理论上是演一个气场强大又带有点点天真的死神,然而很不幸,和他对手戏的老爷爷是《沉默的羔羊》里那位博士,气场强大到无人敢于直视的地步,于是整部片子下来我都只在注意老爷爷,老爷爷,老爷爷,即使死神君和女主角那浪漫又带点伤感的爱情故事,也没有期待中的那么让人感动。最后要说的是,整部片子最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是开场大约第十分钟,Pitt君初次与女主角见面后分手,各自回望对方却没能对上眼神,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很让人击掌……
最后,这部电影在观摩和花痴完毕大约两周后,离开了我的硬盘……虽然金发小帅哥很抢眼,老爷爷很强大,但似乎也许一定我大概是不会看它第二遍的了。
十二猴子:看完即删。不是因为太糟,而是因为太震撼,震撼到我确定绝对不想再看第二遍的地步。疯狂科学家很棒,但最棒还是男主角,到快结局时我大概已经明白即将发生什么,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发生,这种感觉实在太糟了。
阅后即焚:看完即删。按下Shift+Delete键的时候是带着恶狠狠的表情,隔了5秒之后开始后悔,其实回想起来,还是很有一点意思的,但显然我不会再去下载一遍存进硬盘里了,标着“喜剧”的标签,但绝对不是一部可以让人看完之后维持轻松愉快心情的电影。
偷拐抢骗:哈!哈!哈!哈!哈!长期保留,考虑备份并传承至下一块硬盘。很好很强大。Pitt君虽然不是最出彩的,然而够帅,被打至满脸血的样子也很帅,讲话含糊不清的样子同样帅,当然,重点是整部片子非常有趣,可以一路笑到飞起,种种怪诞的荒谬的精心设计的巧合也好阴谋也好命运(or导演)的捉弄也好,都十分让人开心。
搏击俱乐部:Pitt君再次被打至满脸血,当然还是很帅。——说起来,我对于帅男的形容词真是贫乏,然则一个“帅”字就足以涵盖一切了。仔细说起来,他在这里面有一中介于张扬和冷酷之间的,结合了不羁与毁灭倾向的气场,影片很棒,决定保留于硬盘中,又及:我十分想看小说原著。
特洛伊导演剪切版:阅后即删。第一因为太大,第二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要保留的价值。Pitt君演阿喀琉斯,精灵王子(我曾经很喜欢他来着,然而他到底叫什么我又忘了)演帕里斯,气场最强大的是帕里斯的哥哥,以及虽出场不多但令人印象深刻的奥德修斯。下到了2G的高清版,场面宏大,海景优美,剧情……呃……好吧剧情成功地勾起了我重看伊利亚特的兴趣。
七宗罪:久闻大名,不敢看久矣。直到有一天突然意识到两个主角分别是Pitt君和蝙蝠侠里我最喜欢的黑人老爷爷,好吧,还有什么理由不看呢。整个看下来还好,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但是意义啊震撼啊什么的因为被剧透过太多次,事先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建设,基本处在看完之后“哦……唉……”一下之后就去洗澡睡觉的状态,第二天翻硬盘的时候想起来,决定还是删掉,反正我大概是不打算再去回顾了的。
十一罗汉、十二罗汉、十三罗汉:一起下载下来,一口气看完了,最后留下十一罗汉,另外两部毫不留情地删掉腾空间。我已经基本忘了它们到底在说什么,大约是抢银行盗宝等等之类什么的,印象深刻的还是老爷爷们,忘了是第几部,有一个场景是结束的时候大家一起看烟花,然后一个个走掉,很喜欢这个最后的镜头。留下十一罗汉在电脑里,是因为还记得刚刚看完时的惊喜和拍案叫绝,但既然这么快就能忘掉大半剧情,下一次心情郁闷的时候,再翻出来看看吧。
大河恋:删这部片子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当初是忍受着以个位K/S的速度花了好几天时间拖下来的,然而它令人发指地足有4个G,犹豫再三还是删掉了。十分美丽的风光,十分青春的Pitt君,十分动人的故事。我喜欢一切家庭题材的故事,喜欢兄弟两个和父亲一起钓鱼时,那种无拘无束的欢乐时光,嗯嗯,有机会回家时间久一点的话,也陪老爸去钓钓鱼吧。
刺杀神枪手杰西:第一遍看的时候睡着了。第二遍看到一半开始拖进度条,直接看杰西怎么被杀,接着一路看到结局。关播放器,删片,跟着想起来中间还没看呢,这部片子也下了很久的,但中间七七八八的事情太多,等到有时间和心情再看的时候,对Pitt君已经没有当初那么迷恋了,算是期限性着迷的最后结尾吧。
本杰明·巴顿其事:这是在对Brad Pitt着迷之前看的,目前这部片子正安静地躺在我的移动硬盘中。这是我对占空间实在太大又实在舍不得删的电影的处理方法。曾经享受同样待遇的还有《瓦利》《蝙蝠侠-黑暗骑士》,现在它们都被删掉了。当初躺在床上看这部片子看得泪流满面,也就没有顾得上花痴帅哥,尽管到后面Pitt 君有超帅造型出镜。十分喜欢影片结尾,暴雨袭来,一切被洪水淹没,画外音伴着一个个熟悉的回忆镜头响起:“有的人……有的人游泳……有的人被雷劈过七次……有的人……跳舞。”仿佛大千世界,万种人生,尽在其中。
夜访吸血鬼:终于要说到它了,它是起源,是这一段期限性花痴的源头,最初的最初,不过是因为被暮光之城郁闷到,试图去寻找“真正经典的”吸血鬼电影净化一下心灵,于是按豆瓣索骥,找到了《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在一个月黑风高气氛十足的夜晚,我点开了夜访吸血鬼,然后彻彻底底的被惊到了,迷恋了——啊,对了,据说,大多数人更喜欢的是阿汤哥扮演的另一个吸血鬼,但是我的审美品位向来存在较大的有偏性,正气帅哥和邪气帅哥敌对的时候,会偏向邪气那一方,但若不幸他们是一边的,那一定会偏向正气帅哥那一方,虽说Pitt君实在称不上“正气”二字,但是和阿汤哥对比之下,显然还是要正的多,何况他还是那种怀着正直的心情不得不走上邪恶的道路一面纠结痛苦一面努力寻找生命的意义……在现实中会被打但演在电影里就会令人一边想着“大哥您要不考虑出去晒个太阳什么的一了百了”一边不由自主同情的角色……
看完此片之后,我就沦陷了,从此踏上狂热收集Brad Pitt各种电影并加以观摩的……好吧,本来我想说不归路的,但现在看来,不过是一次持续两个月的短途旅行罢了。但不管怎么说,总是场愉快的旅行。
题外话,《惊情四百年》就没有这种效果,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它是只有400M的RMVB格式,这种分野从此奠定了我只看高清的悲剧,我已经预见到下次买电脑时会有怎样的硬盘容量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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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7
贝奥武夫——英雄的最后礼赞诗
说到原著的《贝奥武甫》,是英国古代最长的一首叙事诗,然而讲的却是北欧人的故事,原本在第六、七世纪以口头形式流传于日耳曼民族聚居的北欧沿海,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不列颠以后,开始在英格兰广为传唱,并于八世纪初其开始形成文字,而今天人们所读到的版本,则出自十世纪的修道士之手,其手稿藏于大英博物馆,采用韦赛克斯和西撒克逊语写成。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贝奥武甫》的行文之中,其宗教基调总显得比较矛盾,一方面,主人公生活在多神教为主导的时代,言行和命运中带着北欧神话所向往的悲剧英雄气概;另一方面,到了十世纪的修道士修订整理全诗时,由于当时基督教已经在英国取得国教地位,这种影响同样体现到了诗作中,多神教和一神教很不协调地交织到了一起。
而不知是否有意为之,影片《贝奥武夫》中时时影射了北欧多神教被基督教所取代的历史,并借主人公beowulf之口说出:“英雄的时代已经死了……神耶稣基督杀死了他们……”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影《贝奥武夫》更像是为一个即将落幕的英雄时代的最后赞诗。
与原著相比,电影保留了贝奥武夫为前往丹麦杀死怪物格兰戴尔,年老的贝奥武夫与巨龙作战并最终战死两大主要情节,此外,一些比较细节的内容,诸如在战胜格兰戴尔之前的酒宴上,丹麦王麾下的勇士安弗讥嘲贝奥武夫会在游泳比赛中失败,他给予解释是因为与海怪作战;随后打败格兰戴尔遭致其女妖母亲的报复,安弗向贝奥武夫道歉并赠与自己家传的宝剑,而这把宝剑最后被女妖所溶化;还有火龙出现的契机是一个奴隶拿走了金龙角等等桥段,这些都是原著中提到的内容,在电影里也有所反映,(虽然个人在看的时候是觉得这几个情节有那么一点突兀和莫名,后来看了原著才发现原来是有本而发啊……)
但是,考虑到《贝奥武甫》原著在结构和情节上的松散性,电影作出了改编,使原有的两部分故事成为一个整体:与原著中贝奥武甫打败格兰戴尔及其母亲后回到国内,经过一系列变故在本国即位,最后年老时与恶龙作战的设定不同,电影中,贝奥武夫成为丹麦国王的继承人,而他也并未杀死格兰戴尔的母亲,而是和老国王一样为其所诱惑,从而获得使其百战百胜的护佑,而多年以后,他和女妖的儿子化身黄金巨龙上门挑衅,正是重演了老国王与女妖的儿子:怪物格兰戴尔肆虐为害的历史——这样的改编一方面使故事变得紧凑连贯,另一方面,也使得单纯的“勇者斗恶龙”传奇,变成一个关于诱惑、选择、自省等等内容和一个有缺陷的英雄人物的故事。
故事中,贝奥武夫面对强大到几乎无法战胜的女妖,以及她开出的诱人条件,接受了她的引诱,返回王殿后向所有人撒谎,宣称自己已经杀死了她,但却被老国王看出端倪,别有深意地说“她已不再是我的诅咒”。这一刻,贝奥武夫突然惊悟,却为时已晚,老国王当即宣布传位于他,自己投海自尽,在臣民的致敬声中戴上王冠的同时,贝奥武夫也戴上令他痛苦一生的枷锁,因此,才有了年老之后,他面对自己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而殊无欢欣之意,反而说“这是屠杀……我们的人现在成了怪物”,“知道你为什么杀不了我么?因为我在很早很早以前,我年轻的时候就死了……”
所以当他那一段孽缘的后果,他的儿子化身黄金火龙找上门来,成为这个国家的灾难时,贝奥武夫终于找到解脱的办法:他决定面对自己的过错,亲手解决自己带来的恐惧,经过艰难的决斗,以舍弃一条手臂为代价,杀死自己的儿子,最后拒绝了友人送他治疗的建议,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斩断与女妖的羁绊。在临终的场景里,尽管猜到一切,友人仍然坚定地告诉他:“你已经杀死了怪物格兰戴尔的母亲,在你年轻的时候。”他的回答则是:“谎言太迟了,维克拉夫。”
在结局的葬礼上,载着贝奥武夫遗体的帆船驶向大海,火山的熔岩使之燃烧,火焰之中,年轻依旧的女妖飘然而至,向贝奥武夫献上最后一吻——这一幕与电影《尼伯龙根的指环》似曾相识,别有深意的事,在《尼伯龙根的指环》里,同样提到了基督教的兴起和英雄精神的消亡,最后的对话是“这是新的开始!”“不,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同样是反映北欧故事的电影,同样的感慨和情绪,让人不得不喟叹,也许,那个充满野性的血与火的时代,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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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1
从王则兵变到天书奇谭
宋仁宗庆历七年十一月到庆历八年一月,贝州卒王则据城乱,简单来说,这是一场持续六十五天的不成功的军事叛乱行动,交战双方都表现得相当……不专业……,充分体现出大宋“军事弱”这个可悲的现实。先看叛乱者的一方,取得初步的胜利,夺取贝州城后,既没有乘胜进攻也没有聚啸山林,而是采取“阖城死守”这种怎么看都像是等人来灭的下等战略,并且很有闲心地建国封官改元,“榜所居门曰中京,居室厩库,皆立名号。城以一楼为一州,书州名,补其徒为知州,每面置一总管。”给城楼取名字假装自己已经占领了这个“州”,每一面还封上一个总管……老实说,真的是如同小孩子过家家般的幼稚且无意义的举动,这种低水平的叛乱居然可以成功还坚持了两个月零五天,实在是很让人惊诧。
但是看过另一方的表现之后,就会有“难怪”的感想,身为当时贝州知州的张得一,虽说到任八天就遇上叛乱这种事情是比较倒霉,但之后此人所为却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每见贼,必呼曰大王,先揖而坐,坐必东向,又为则草僭拟仪式。”而讨伐军呢?不考虑如何杀敌,却很努力地杀死来投诚的贝州军民——战后不久所下诏书称“访闻贝州來投军民,多致殺戮,以邀功赏。”(语出《续资治通鉴长编》)讨伐军在想什么?这不是逼上梁山吗?
另外患有战争恐惧症的在位者还总想着依靠招安来解决问题:“遣内侍何诚用赍敕榜招安贝州军贼”,果然啊,“想当官,杀人防火受招安”,一点都不在乎影响恶劣么?如果是真的招安,那么拒敌身死的董元亨情何以堪?据守此地的其他地方士卒又会怎么想?如果只是诈术手段,那么这种手段可一不可再,官方的信誉又何在?总之这是个昏招,不幸中的万幸是叛乱方没有接受,然而却直接导致有志青年马遂的牺牲——
“遂,开封人,以三班奉职为北京指使,闻王则叛,诣留守贾昌朝请击贼。昌朝使持榜入城招降,则盛服见之,与饮茶。遂谕以祸福,辄不答。遂将杀则而无兵仗自随,时张得一在侧,遂欲其助己,目得一,得一不动。遂奋起,投杯抵则,扼其喉,击之流血,而左右卒无助者。贼党攒刃聚噪,至断其一臂,犹詈则曰:“妖贼,恨不斩汝万段!”贼执遂,缚而支解之。则仓猝被殴伤,病数日乃起。”
每每读到这一段,都不由动容。
接着,在西夏战争中因修建城堡、训练靖边军闻名的明镐率兵攻城,采用的方法是修筑距闉,“距闉”的意思是攻城用的土丘,看来明镐用的材料是木头,因为“距闉将成,为贼所焚,火三日不灭”,不知为什么,看到这里总觉得很有喜感,大叔您真的是西夏战役中的名将吗……哦对,您有修建城堡的爱好……
这时候才想起挖地道的战术,喂喂这是攻城战里首先该想到的吧,居然还要“用军校刘遵计,即南城凿地道,而日攻其北以牵制之”,当然我们也完全不能指望敌对方会想到在城墙处埋瓮监听是否会挖地道来袭这种隋唐时就已经存在的基本作战手段……大家都是宋兵,水准大体一致是显然的
接下来的事件更令人无语,城内有人决定响应官军号召投诚,约好了做内应,晚上拉官军上城,结果居然“官军既登,欲专其功,断絙以绝后来者”,结果是寡不敌众,仓皇而逃,总算还很有良心地把内应者也带出来了,于是功亏一篑,并再次显示出宋军素质的匪夷所思。
另外,在中枢层面上,也同样出现因枢密使夏竦的个人好恶而屡次对明镐加以阻挠的情形,直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文彦博亲自出马,并要求“愿得专行”才让情况有所扭转,此一事件亦表明北宋军事之弱,不仅体现在微观个体上,同样体现在宏观制度上,总之这个国家可以在强敌环伺之下屹立百年真是一项奇迹……
最后说一点值得欣慰的吧,叛乱平定之后的第三天,就宣布“曲赦河北,赐平贝州将士缗钱,战殁者官为葬祭;兵所践民田,除夏秋税”,另外对于壮志未酬的有志青年马遂,也有“追赠遂,封其妻为旌忠县君,赐冠帔,官其子五人”的嘉奖,总算还不是太让人寒心,大约这就是这个军事实力只能让人用“无语”来形容的朝代可以持续下去的原因之一吧。
好了,对于历史上王则事件的回顾到此为止,那么文题里的“天书奇谭”有什么关系呢?
事实上,在王则事件尘埃落定之后又过了几百年,元末明初,一位名为罗贯中的有为青年——或者说有为中年,写下了《三遂平妖传》一书,此乃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长篇神魔小说,当然没有《三国演义》那般知名就是了,(话说《三国演义》事实上也是神魔小说吧,状诸葛多智而近妖嘛*^_^*)
“三遂”是什么意思呢?是文中对于最后平定王则叛乱起到重要作用的三个人的名字,其中两位就是马遂和杨遂,马遂的事迹我们已经很了解了,杨遂的主要功绩是在破城时敌军“纵火牛,官军稍却。军校杨遂以枪中牛鼻,牛还走,贼众惊溃。”(不厚道地揣测一下,“以枪中牛鼻”似乎不像是大范围攻击,莫非总共只有一头牛?=_=)
以上两遂都是史书上记载的人物,由此可见罗贯中果然是擅长写历史小说的,写个神魔故事居然都能把这么边角料的史实挖出来加以利用,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他加上了另一个史书无记载的关键人物诸葛遂智,我可以理解为罗老爷爷控“诸葛”吗……
又过了上百年,明朝万历年间,以通俗小说闻名的冯梦龙,从长安城购得罗贯中的二十回本《三遂平妖传》,加以改编成为四十回的《新平妖传》,王则和他的妻子胡永儿分别成为武则天和张昌宗的转世(不得不说这个设定现在看起来真雷),还有什么蛋子和尚老狐狸精小狐狸精道士等等的大乱斗……剧情离谱到我不想详述的地步,总之就算冯梦龙是不错的小说家,但和超一流小说家罗贯中相比,还是有质的差异的。
冯梦龙的《平妖传》在民间流传甚广,直到1983年,中国拍摄了第三部剧场版动画长篇《天书奇谭》,正是根据《平妖传》改编而来。虽说在知名度方面略逊于《大闹天宫》和《哪吒闹海》,《天书奇谭》也算是很不错的片子,人设相当有特色,比之目前叫人无言以对的国产动画片,不得不为老一代动画人的诚意和用心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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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0
[转帖]“且去填词”考 - [半亩方塘]
关于词人柳永因一阕《鹤冲天》有“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句,为宋仁宗不喜,以“且去填词”语使之落第,自此心灰意冷,无意仕途,最后潦倒而终的说法,如今已成公论,然而奇怪的是,翻开《宋词鉴赏辞典》柳永的生平简介,明明白白写着“景祐元年(1034)登进士第,历任睦州团练推官、馀杭令、定海晓峰盐场监官、泗州判官、太常博士,终官屯田员外郎,世称‘柳屯田’。”而宋仁宗的亲政时间是1033年,这就很奇怪了,到底“且去填词”的说法因何而起?对于柳永之后仕途失意的影响又有多大?
严有翼《艺苑雌黄》所称:“柳三变喜作小词,薄于操行,当时有荐其才者,上曰:‘得非填词柳三变乎?’曰:‘然。’上曰:‘且去填词’!由是不得志,…… 自称云:‘奉圣旨填词柳三变’。”
严有翼是南宋人,绍兴(1131-1162)间尝为泉、荆二郡教官,据北宋仁宗朝不过百年,其中记载大约还是作得数的,但是原书久轶,如今所见,多是后人转引所得,到底有几分真,实在说不清。
再看《能改斋漫录》:“仁宗留意风雅,务本向道,深斥浮艳虚华之文。初,进士柳三变好为淫冶讴歌之曲,传播四方,尝有《鹤冲天》词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及临轩放榜,特落之,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 浮名?’”
这个大概是如今所流传的“且去填词”故事之出处了,《能改斋漫录》编刊于绍兴二十四至二十七年间,孝宗隆兴初(1163)因仇家告讦,诬此书“事涉讪谤”,遂被禁毁。至光宗绍熙元年(1190)始重刊版。但新版经过删削,已非旧观。下及元明,刊本又绝。今所见者为明人从秘阁抄出,共18卷。
但是此书亦有不可信的地方,作者吴曾曾献书党附秦桧,曲意取媚,在书中亦有所表现。其考证也有不少失实处,故曾遭到同时代人普遍指摘。今人余嘉锡作《四库提要辨证》对此有详细考证。
考虑到柳永实际上已经在1034年登进士第,因“且去填词”批语导致仕途之路断绝显然是无稽之谈,有学者称“且去填词”语可能出自宋真宗而非宋仁宗,再看柳永的出生日期,目前尚未有定论,大约是在976到987年左右,到仁宗1023年即位时,柳永至少36岁,而1034年登进士第时,至少47岁,而这时的宋仁宗是24岁的青年,不得不说……从年龄上看,如果真的有“且去填词”这样的评语,并因此导致柳永仕途无路转而寄情风月,很可能是仁宗他老爹宋真宗。







